公告
江岸区新春村规划高中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土方工程专业分包,招标人为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一、项目概况、内容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江岸区新春村规划高中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土方工程专业分包。
1.2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华岭路与健身街交汇处。
1.3 招标范围:
江岸区新春村规划高中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土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清表平整、挖土外运、土方回填等工程内容,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招标人要求增加、工程联系单等要求的全部土方工程工作内容。详见《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
1.4 招标内容:
根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上述工程内容所包含的工程施工、施工机械、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施工配合、临时设施、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意外伤害险及各种风险在内的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资料收集、工程资料编制、施工、管理、维护、检验检测、试验;所需辅材的采购、运输、卸车、保险、保管、二次搬运、材料报验、检验检测、试验,以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技术服务、资料归档;工程专项检测及验收等以及完成上述工作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以及其他合同未约定与本工程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工作。
(2)负责本工程的内部协调和配合招标人的外部协调工作。
(3)在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向招标人移交合格的工程。
二、最高投标限价、工期及质量要求
2.1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7336298.27元(大写:柒佰叁拾叁万陆仟贰佰玖拾捌元贰角柒分),含税,税率9%。
2.2 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日历天内(以招标人实际的书面通知为准)。
2.3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质量标准: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达到经本项目相关单位确认的交付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机械、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承担上述发包内容相应的道路运输经验许可,武汉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条件;
3.3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的前5年内,以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独自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的土方工程施工项目。
3.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登记:
4.1 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路8号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4.3 获取方式:
报名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类似项目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下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递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路8号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路8号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七、投标保证金
无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7.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7.2招标人: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路8号
邮编:430014
联系人:左 工(联系电话13971004446) 向 工(联系电话17771832073)
十、监管部门
投标人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可按规定向纪检部门反映。举报信箱:tuyi@citic.com。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路8号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